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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昆山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10-02 15:35:48   来源:科技局    点击: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昆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昆委〔2014〕2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为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创科技创新领先优势、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各项部署,鼓励全市科技人员“创业创新创优”,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2014年度重点奖励在我市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合作、科技普及推广等科技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或组织。

下列情况不属于科学技术奖励范围

1、在知识产权方面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

2、成果实际应用未满一年的;

3、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并因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

4、同类项目已奖励或已奖励项目的系列产品、衍生产品,其原理、结构、性能等无新的突破和经济(社会)效益不十分显著的。

二、奖励类别

昆山市科学技术奖励的申报推荐将按照《昆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求实施,2014年度组织申报昆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昆山市科学技术合作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奖两个奖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昆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应用类科技成果必须是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要创新,研究成果在江苏地区获得成功应用,经过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科技成果。

基础类研究成果必须在科学研究上取得了重要突破,其原创性科研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地方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

2、昆山市科学技术合作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奖

该奖项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同市外(指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包括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个人和组织合作研究、开发或引进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在本市产业化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

(2)向本市个人或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训人才,成效特别显著的;

(3)为促进本市与外地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积极贡献,并取得一定进展的。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昆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昆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材料不再另行组织。今年申报省、苏州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材料即视为昆山市级的申报材料。

2、昆山市科学技术合作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奖

申报昆山市科学技术合作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奖需填写“昆山市科学技术合作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奖申报书”,并按照申报书要求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申报材料应完整、真实可靠。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下载:《昆山市科学技术合作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奖申报书》下载地址:http://www.kssti.cn/-> 下载中心。

2、申报材料按《申报书》、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3、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可与成果科联系。联系电话:57313542、57317680

                                   昆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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