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微信收款码便可轻松获利?小心!你可能成了犯罪团伙帮凶
2019-10-17 09:33:00 来源:苏州市公安局 点击:
出借微信收款码便可轻松获利?小心!你可能成了犯罪团伙帮凶
只要提供一个收款二维码,就能轻轻松松坐等收钱?请小心,如果你真的提供了自己的收款二维码,很可能参与了一种新型“洗钱”犯罪。
近日,苏州高新区警方发布紧急预警信息,并公布了一起刚刚破获的案件。该案涉案金额130余万元,一个专门招募人员提供收款二维码供上家转移违法犯罪所得的犯罪团伙被捣毁,目前涉案的13名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兼职”应聘落入圈 套,银行卡成诈骗工具
“我做的兼职竟然是个骗局,要不是事后有人给我微信留言,求我把钱退回去,我都不知道自己参与了犯罪……”马某在配合警方笔录过程中介绍,自己来苏州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无意间在一个提供兼职的微信群内看到了一则招工广告。
“广告里说,只要使用微信走账,便可轻松拿到提成。”马某将信将疑,主动联系了对方,并在7月3日上午与对方在一家酒店碰了面。碰面后,一名自称“工作人员”的男子将马某带到附近的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然后马某按照对方的要求,用微信绑定了刚办理的银行卡。接着,马某跟随“工作人员”回到了酒店的房间。让马某有点惊讶的是,还有许多人和他一样是来“兼职”的,大家都拿着银行卡,来这里排队登记。
据马某回忆,当时他把手机交给了“工作人员”,对方将他的微信收款码转发给另外的“工作人员”。没过一会儿,绑定的银行卡里就收到了一笔钱,接着把钱转到了其他账户。前后操作不到5分钟,马某拿到了285元的报酬。临走前,“工作人员”还“贴心”地将马某的手机记录全部删除,并解绑了银行卡。
“这钱赚得太容易了,我还想叫我的朋友一起来呢。”可就在当天晚上,马某打算用微信重新绑定自己银行卡时,发现微信收款小程序里竟有人给他留言,对方称被诈骗了,恳求马某帮忙把钱退回来。这时马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成为了诈骗分子的“帮凶”,所谓的“兼职”其实就是替不法分子洗钱。第二天,马某就主动向警方说明了一切。
团伙刚成立就被端,流动“水房”两天洗钱130余万
接报案后,狮山派出所立即将情况汇报高新区分局并成立工作小组开展调查。经跟踪排摸及研判追踪,警方确定了洗钱团伙成员及其经常活动地点。7月6日,高新区警方兵分两路快速出击,在酒店两个房间内将19名嫌疑人当场抓获。
经审讯,其中8人为涉案团伙成员,其余11人则是在网络上看到兼职广告而来的“兼职者”。据了解,该团伙成立仅三天就被警方查获,正式“营业”才刚两天。
团伙没有固定作案地点,每天选择不同的酒店打“游击战”。“我们都是朋友之间介绍认识的。”犯罪嫌疑人师某交代,他们每天在网络上随机发布“兼职”广告,以“操作简单、报酬丰厚”等字眼,吸引了不少“兼职者”。通过运作,“兼职者”的收款二维码被发至各个正在实施诈骗的微信群。仅3-5分钟,便不断有受害者将钱通过该二维码转到“兼职者”银行卡上,再由师某等人将所得款转到指定账户。几乎不需要“兼职者”进行操作,“工作”便完成了。“兼职者”每流转1万元,可得30元至35元的提成,而作为组织者,师某团伙每流转1万元可得150元至200元的抽成。
警方通过“兼职者”的“收款码”查找发现,受害人遍布新疆、河南、安徽、重庆、山西、山东、辽宁、湖北、吉林、浙江各地。仅2天时间,全国相关报案记录即有40余起,涉及金额超130余万元。
是“兼职”还是“帮凶”?别因一时贪念坠入犯罪深渊
“我也知道通过提供收款二维码来的钱不是正当路子,可报酬挺高,我就没管这么多了。”“兼职”后被抓的朱某十分后悔,可为时已晚。
民警审讯发现,相当一部分“兼职者”都知道,转到自己账户上的钱来路不明,属犯罪所得,但为了高报酬,他们仍然为洗钱提供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其中4名“兼职者”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与8名团伙成员共同承担刑事责任。目前,该12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为了深挖余罪,保护更多受害者利益,高新区警方对该案巡线追踪。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8月9日,高新区警方在一家酒店将师某的上家李某抓获。经审查,李某之前在国外认识了实施通讯网络诈骗犯罪的嫌疑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回国帮助诈骗团伙寻找“洗钱”者。在朋友介绍下,李某与师某结识,两人一拍即合,李某便充当“中间人”,为师某等人提供吃住,组织师某等人招募“兼职者”,帮助转移通讯网络犯罪所得。
目前,李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也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苏州高新区警方发布紧急预警信息,并公布了一起刚刚破获的案件。该案涉案金额130余万元,一个专门招募人员提供收款二维码供上家转移违法犯罪所得的犯罪团伙被捣毁,目前涉案的13名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兼职”应聘落入圈 套,银行卡成诈骗工具
“我做的兼职竟然是个骗局,要不是事后有人给我微信留言,求我把钱退回去,我都不知道自己参与了犯罪……”马某在配合警方笔录过程中介绍,自己来苏州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无意间在一个提供兼职的微信群内看到了一则招工广告。
“广告里说,只要使用微信走账,便可轻松拿到提成。”马某将信将疑,主动联系了对方,并在7月3日上午与对方在一家酒店碰了面。碰面后,一名自称“工作人员”的男子将马某带到附近的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然后马某按照对方的要求,用微信绑定了刚办理的银行卡。接着,马某跟随“工作人员”回到了酒店的房间。让马某有点惊讶的是,还有许多人和他一样是来“兼职”的,大家都拿着银行卡,来这里排队登记。
据马某回忆,当时他把手机交给了“工作人员”,对方将他的微信收款码转发给另外的“工作人员”。没过一会儿,绑定的银行卡里就收到了一笔钱,接着把钱转到了其他账户。前后操作不到5分钟,马某拿到了285元的报酬。临走前,“工作人员”还“贴心”地将马某的手机记录全部删除,并解绑了银行卡。
“这钱赚得太容易了,我还想叫我的朋友一起来呢。”可就在当天晚上,马某打算用微信重新绑定自己银行卡时,发现微信收款小程序里竟有人给他留言,对方称被诈骗了,恳求马某帮忙把钱退回来。这时马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成为了诈骗分子的“帮凶”,所谓的“兼职”其实就是替不法分子洗钱。第二天,马某就主动向警方说明了一切。
团伙刚成立就被端,流动“水房”两天洗钱130余万
接报案后,狮山派出所立即将情况汇报高新区分局并成立工作小组开展调查。经跟踪排摸及研判追踪,警方确定了洗钱团伙成员及其经常活动地点。7月6日,高新区警方兵分两路快速出击,在酒店两个房间内将19名嫌疑人当场抓获。
经审讯,其中8人为涉案团伙成员,其余11人则是在网络上看到兼职广告而来的“兼职者”。据了解,该团伙成立仅三天就被警方查获,正式“营业”才刚两天。
团伙没有固定作案地点,每天选择不同的酒店打“游击战”。“我们都是朋友之间介绍认识的。”犯罪嫌疑人师某交代,他们每天在网络上随机发布“兼职”广告,以“操作简单、报酬丰厚”等字眼,吸引了不少“兼职者”。通过运作,“兼职者”的收款二维码被发至各个正在实施诈骗的微信群。仅3-5分钟,便不断有受害者将钱通过该二维码转到“兼职者”银行卡上,再由师某等人将所得款转到指定账户。几乎不需要“兼职者”进行操作,“工作”便完成了。“兼职者”每流转1万元,可得30元至35元的提成,而作为组织者,师某团伙每流转1万元可得150元至200元的抽成。
警方通过“兼职者”的“收款码”查找发现,受害人遍布新疆、河南、安徽、重庆、山西、山东、辽宁、湖北、吉林、浙江各地。仅2天时间,全国相关报案记录即有40余起,涉及金额超130余万元。
是“兼职”还是“帮凶”?别因一时贪念坠入犯罪深渊
“我也知道通过提供收款二维码来的钱不是正当路子,可报酬挺高,我就没管这么多了。”“兼职”后被抓的朱某十分后悔,可为时已晚。
民警审讯发现,相当一部分“兼职者”都知道,转到自己账户上的钱来路不明,属犯罪所得,但为了高报酬,他们仍然为洗钱提供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其中4名“兼职者”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与8名团伙成员共同承担刑事责任。目前,该12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为了深挖余罪,保护更多受害者利益,高新区警方对该案巡线追踪。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8月9日,高新区警方在一家酒店将师某的上家李某抓获。经审查,李某之前在国外认识了实施通讯网络诈骗犯罪的嫌疑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回国帮助诈骗团伙寻找“洗钱”者。在朋友介绍下,李某与师某结识,两人一拍即合,李某便充当“中间人”,为师某等人提供吃住,组织师某等人招募“兼职者”,帮助转移通讯网络犯罪所得。
目前,李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也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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