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一周突出警情播报(6月14日至6月20日)
2019-06-24 10:35:00 来源:苏州市公安局 点击:
上周,市区公安机关共接到各类报警及市民求助咨询电话50000余起,较前一周有所上升,其中违法犯罪类警情总量略有下降,盗窃商店和诈骗警情有小幅增长,其他几类警情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十字路口通常是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而十字路口的通行法则是:转弯让直行、支路让主路、右侧先行。但不少驾驶人不了解这样的行车常识,尤其是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习惯抢先一步行驶,往往容易造成两车相撞、碰擦等交通事故。日前,吴江震泽的一个十字路口处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事故。
当天中午11时左右,董某驾驶一辆小汽车从家中出发,在村道上由东向西行驶,经过一个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时,未仔细观察就想通过路口,没曾想,此时包某也正驾车沿着该路口的另一处水泥路由北向南直行通过。两人均未注意到对方也都未减速,一下子就撞在了一起,过快的车速加上紧急打转方向盘,导致包某驾驶的车辆瞬间翻车,并进行了360度大翻转。董某驾驶的车辆则停在路口中央,车头严重变形,安全气囊也全部弹出。巨大的撞击声引起了周围店面和居民的注意,大家齐心协力,砸窗救人,将包某从“四脚朝天”的车里救出,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求助。
震泽交警中队民警接警后很快赶到了现场,本次交通事故造成车损严重,所幸驾驶人包某只是脚部骨裂,目前还在休养,而董某也只是受了惊吓,并未受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当事人董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眺望,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警方在此提醒:在道路上行驶要遵守交规,按照红绿灯指示及路面标志标线行驶,在通过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时,要遵守右侧车辆先行的规定,不要抢行,宁等三分不争一秒,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将安全放在首位,安全礼让,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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