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们”注意啦,通过“软暴力”讨债,也要受法律制裁
2018-07-05 11:28:00 来源:苏州市公安局 点击:
近期,一伙使用“软暴力”讨债的3名违法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其中1名主犯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另外2名被行政拘留。
吴某与周某原本是朋友,经常在一起玩,某日吴某向周某借5万元,周某觉得大家都是朋友,便毫不犹豫的借了,但谁知吴某从此不见踪影。周某便想用过激的方式来引起吴某家人的注意,让吴某家人出来解决问题。
于是周某便纠集多人多次前往吴某父母家中,趁深夜人已经熟睡,在吴某家门口放高音喇叭、鞭炮影响吴某家人的休息,希望吴某家人出来他谈还钱的事,在没有效果的情况下,周某又采用红漆喷字、胶水堵吴某家大门锁芯等方式逼吴某家人。他们的行为吓得不敢踏出家门半步,只好报警向警方求助。
警方在收到求助后,在某日凌晨办案民警在依法取证后将涉嫌参与该案的3名违法犯罪嫌疑人抓获。该案主犯周某(23岁,苏州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而其余2人则被处以15天治安拘留的处罚。此案成为望亭派出所第一单对“软暴力”进行立案追诉的案例。
警方提醒:讨债务应通过合法渠道解决,如诉诸法院,由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等。债权人本人基于合法债务采用“软暴力”等非法途径索债的,同样会触犯法律,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点打击十二种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就属于十二种黑恶势力之一。违法犯罪者:重者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轻者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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