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心眼,警惕“碰瓷”新花招
2016-12-12 08:57:33 来源:昆山日报 点击:
年末将至,形形色色的“碰瓷”行为层出不穷。一些“碰瓷党”为了不劳而获,在川流不息的大马路上上演各类“苦情戏”。
11月中旬,市民曹先生反映,他开车去市区购买水产品,当车行驶至某交叉路口右转弯时,一名4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突然冒出来,冲向曹先生的车辆。眼看就要撞到人了,曹先生本能地踩下刹车,虽然车刹住了,但男子的身体还是碰到了右侧车门,曹先生下车查看情况,发现被撞男子并未受伤,在暗自庆幸时,男子突然从裤袋里掏出一只碎成两段的玉环给曹先生看,声称刚才那一撞把他的玉环撞断了。曹先生想私了解决,男子就开出了3000多元的价格。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双方达成了1500元的赔偿协议,玉环归曹先生所有。事后,曹先生将碎玉环送到珠宝行鉴定,得到结论是这只断了的玉环是一件仿品,最多值几十元钱。更让人气愤的是,这只玉环断裂处的痕迹居然是陈旧的,曹先生明显是被“敲竹杠”了。
据一位长期从事交通事故处理的民警介绍,近期确有不少类似的“碰瓷”事情发生,且索赔金额较大,多以名表、玉器及高档电子商品为主。11月30日,巴城交警中队处警民警也碰到了类似的事故:一位中年男子步行时被车辆碰擦,他报警称装在自己口袋里的一组高档电子商品被弄坏了,价值7000多元。当民警要求他去物价部门出示相关价格明细定损单时,他却支支吾吾,怎么也不愿意去,非得要求民警现场处置。民警据理给他讲明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他依旧不依不饶,纠缠了近一个小时。后来看到民警态度坚决,竟甩下一句“算我倒霉”的话,悻悻离去。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数“碰瓷”者的惯用伎俩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碰瓷”者骑车或步行时故意将自己的车或身体与慢行中的小客车剐擦,造成车辆损坏和身体受伤的假象,进而“狮子大开口”,要求司机给予赔偿;另一类是“碰瓷”者开着豪车行驶在闹市区或娱乐场所周边道路,故意与一些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社会车辆或有酒后驾车嫌疑的司机碰擦,造成看似合理的交通事故,并“揪住”对方司机的“短板”相要挟,采取私了的方式索要他人钱财,少则几百上千,多则超万元,而“碰瓷”者自己车辆的损坏则通过报单方交通事故向所在保险公司理赔。
民警提醒广大司机,在碰到类似情况时,要多长一个心眼并及时报警,不与当事人在现场自行协商处理,不给“碰瓷”者有可乘之机,一旦对方提出有贵重物品损坏时,要到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物价评估,走正规途径处理。若碰到有“碰瓷”嫌疑的情形,要提高识别度,因为你碰到的也许是一起“货真价实”的“碰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