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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人才新政“三十三条”解读
2017-03-03 09:00:00   来源:昆山日报    点击:

日前,市委、市政府修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着力打造人才高地,服务创新创业,以人才和智力资源的集聚,引领和支撑昆山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人才资源是最宝贵的资源,人才优势是最根本的优势。日前,市委、市政府修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着力打造人才高地,服务创新创业,以人才和智力资源的集聚,引领和支撑昆山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本次出台的人才新政共“三十三条”,围绕“五个更具”制定了具体措施,即实施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培育和引进政策、打造更具专业化的创业载体与功能平台、构建更具创造力的人才使用与管理机制、完善更具凝聚力的人才服务机制、健全更具执行力的人才优先发展保障机制,是现行政策的优化版、加强版、升级版,为历年来分量最重、含金量最高、集成范围最广的政策框架,在昆山人才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为什么要出台人才新政?背景是什么?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创新驱动主战略,中央和省委把人才工作和科技创新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去年3月,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打响了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攻坚战。5月、7月,中央、省委先后召开科技创新大会,规模之大、规格之高,充分彰显了对人才工作和科技创新的重视和决心。11月,省十三次党代会围绕“两聚一高”主题,特别强调“要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省委书记李强就苏州如何推进创新发展提出“创新四问”。省委和苏州分别出台了“二十六条”和“四十条”人才新政。杭州、深圳、上海等标兵城市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分量重、含金量高、突破力度大的人才新政,用足了力、卯足了劲、添足了柴,目的就是要抢占新一轮人才资源、创新资源争夺的主动权。

昆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市委书记姚林荣去年8月2日在人才工作专项调研时明确提出了五方面要求,10月7日对做好当前人才工作作了批示。在对全市人才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对原有的人才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对全国先进地区人才工作进行精准对标的基础上,市人才办牵头于去年9月开始起草拟定《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 12月20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今年2月13日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并于3月1日正式下发。这次出台的人才新政,是落实“两聚一高”、回答“创新四问”,推动昆山努力争当“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排头兵、保持县域经济领头羊地位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我市人才事业战略性、整体性、系统性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保持昆山人才政策持续竞争力、提升昆山创新环境认同度的迫切需要。

二、出台人才新政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这次出台人才新政,主要目的是主动拉高工作标杆,立足于争当“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排头兵、保持县域经济领头羊,对昆山原有人才政策中达不到江苏、苏州人才新政的一些奖励和补助金额进行了全面升级,保持省市县三级主干政策标准同步且有适度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对昆山人才综合竞争力优势还不明显、人才工作缺乏完整的顶层设计、缺乏昆山特质、人才工作的内生动力不强、人才工作发展制约瓶颈没有突破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施策;落实改革要求,在充分吸收借鉴省、苏州以及上海、深圳等地政策的基础上,提出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培育和引进政策,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全面改善昆山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特别是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人才、团队、协会组织、中介机构都制定了相关奖扶政策,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增强改革针对性、突出人才实用性。通过全面实施昆山优才计划,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培育引进能够引领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国家级创新创业人才30名左右、市级以上创新创业人才300名左右,重大创新团队5~10个,以及一批支撑经济发展的紧缺人才和引领社会事业发展的领军型人才,人才数量和质量在全省保持领先。

三、这次人才新政有哪些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度”:有力度、有亮度、有温度。

先谈“力度”:通俗讲就是“红包”大不大?——这次人才政策中处于全国领先、分量最重、最具吸引力的政策有哪些?

主要就是昆山优才计划的8个子计划,不仅奖励真金白银、力度空前,而且相互包容又自成体系。

一是双创人才计划:个人最高可获得600万元项目资助、200万元安家补贴;用人单位最高可获得500万元奖励。

1. “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省双创、姑苏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给予入选者最高600万元项目资助和最高200万元安家补贴,给予用人单位50万~100万元奖励。

2. 引进国内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顶尖人才的,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并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00万元奖励。

3. 昆山市级双创人才计划,给予入选者最高300万元项目资助和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并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0万元奖励。

二是双创团队计划:团队最高可获得5000万元项目资助;个人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安家补贴;用人单位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奖励。

1. 省双创团队和姑苏重大创新团队,给予团队1000万~5000万元项目资助。

2. 昆山市级双创团队,给予团队最高1000万元项目资助。

3. 经认定给予上述团队核心成员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并给予用人单位50万~100万元奖励。

4. 对成长性好和业绩突出的团队项目予以滚动支持。

三是紧缺人才计划:个人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奖励。

1. 每年评定1200名左右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按层次连续3年给予每人每月2000~5000元生活津贴。

2. 未来三年投入2000万元,每年重点支持200名左右企业经营管理团队核心人才、2000名左右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各种研修培训。

3. 支持各领域各行业人才参加国际或国家最高荣誉奖项评选,获得奖项的给予个人最高100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昆山市级双创人才并享受相关待遇。

4. 对有突出专长和行业影响且创造性成果得到社会认可并作出较大贡献的实用型紧缺人才,经认定给予个人最高50万元奖励。

5. 向当年度新引进落户且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其中,本科每人0.5万元、硕士每人1万元、博士每人1.5万元。

四是高技能人才计划:个人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安家补贴;用人单位最高可获得50万元奖励。

1. 高技能领军人才,经认定给予个人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并给予单位最高50万元奖励。

2. 对省级以上实训基地给予50%配套奖励,新认定的市级公共实训基地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和连续3年最高30万元/年的运营补贴。

3. 对新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奖励,并根据培养绩效给予滚动支持。

4. 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校企联合招生、校企合作培训试点,建立对职业培训进行奖补的激励机制。

五是社会事业人才计划:个人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奖励和100万元安家补贴;团队最高可获得500万元项目资助。

1. 金融、教育、文化、卫生、旅游、体育、现代农业、社会服务等领域的高层次社会事业人才,经认定给予入选者最高100万元奖励和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

2. 团队最高500万元项目资助,核心成员每人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

六是外专人才计划:用人单位最高可获得50万元奖励。

1. 支持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类主体多渠道引进外国专家,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0万元奖励。

2. 鼓励跨国公司在昆山建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或与我市企业共建实验室和研究院等人才培养基地,吸引更多国际化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项目给予相应资助。

3. 鼓励海外高校毕业生来昆就业创业,实习期按每人每月3000元、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标准给予实习补贴。

七是柔性引才计划:个人最高50万元奖励;用人单位最高50万元奖励。

1. 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跨国公司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工作时间一年内累计满一个月的,根据贡献程度,经认定给予个人最高50万元奖励。

2. 对柔性引进的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0万元奖励。

3. 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教授博士,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6万元/年/人的薪酬补贴。

八是乡土人才计划:个人不低于5万元和10万元两个层级奖励。

1. 新型职业农民标兵和种养殖能手、农技服务能手、优秀农产品经纪人、农业专技能手等农业农村实用人才,经评定给予以上相应人才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

2. 能工巧匠、民间艺人等入选非遗项目传承人的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奖励。

再论“亮度”:通俗讲就是“亮点”多不多?——这次人才新政在覆盖范围、评价形式和运行机制上有哪些创新和突破?

一是昆山优才计划品牌适用度更广:不仅绝大部分人才都考虑到了,而且由之前侧重对人才个人的奖扶向调动人才、团队、企业、行业等各方积极性转变。刚才谈到的“8个子计划”中,不仅对个人有奖励,对团队和用人单位也加大了奖扶。

二是充分调动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市场的功能定位,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引导激励措施,如实施人才券、创新券等方式,有效调动用人主体在引才、育才、用才中的积极性,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发挥社会力量在招才引智、载体建设、人才评价、人才服务中的作用。

1. 新型研发机构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苏州市级、昆山市级研发机构,按研发投入比例给予企业一次性资助,资助上限分别为10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同一企业所获研发机构建设资助不超过1000万元。

2. 科研工作站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资助。给予新设立的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100万元资助。新获批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一次性给予60万元建站资助。新获批的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含分基地),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站资助。新进站的博士后分两年给予每人12万元的生活补贴,出站留昆工作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最高30万元生活补贴。新建的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给予 10 万元资助。

3. 众创空间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资助。对新批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分别按不超过设备及软件投入的50%、30%进行资助,单一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新认定的昆山市级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给予20万元的奖励。优先支持众创空间内的人才申报市科技创业天使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创客给予最高10万元创业奖励、最高50万元项目资助。

4. 重大招才引智活动主办单位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补贴。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学术组织在昆山发起和组织学术论坛,给予主办单位最高100万元补贴。对企业、产业联盟、新型研发组织和高层次专业人才组织发起的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对促成产业链资源整合及不同产业间的跨界合作的组织或个人,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5. 设立“引智伯乐奖”,机构和社会组织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奖励。每两年对参与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评选表彰,一次性给予10万~30万元的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各类海内外合作组织引进国内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顶尖人才的,按“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引进人才入选国家、省、苏州市级人才计划或工程,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通过以才引才方式成功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按人才项目类别给予相应奖励。

6. 探索设立“企业人才券”,用人单位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补贴。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年薪30万元以上人才且全职服务满2年以上的,按佣金的50%(单个人才最高15万元、同一年度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

7. 大力引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机构,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

三是充分体现昆山元素:

1.新政提出要充分依托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扩大昆山在欧美发达国家和台湾、香港等地的影响力,集聚世界各地的人才精英,充分体现了我市人才工作的开放性和包容性。

2. 深度推进两岸人才合作试验区建设方面,新政提出加大台籍人才服务创新力度,率先在两岸人才项目与资助计划、职业资格互评互认、职业培训机构引入、出入境居留便利、台胞证制作签发等方面求突破。

3. 设立昆山优才计划台湾专项。

4. 设立两岸青年创业专项基金。

5. 探索在北京、上海等紧缺人才资源密集城市和地区设立离岸孵化平台。促进人才、技术、金融、信息等创新要素互联互通互融。

四是突破人才引育和使用的传统框架:在人才评价、人才流动、人才激励上都有实质性的突破。

1. 人才评价上,彻底打破唯学历、职称、论文的人才评价方式,建立以市场和行业为主导的实用型评价机制,将一些贡献突出但限于自身条件不能参评各类人才计划的乡土人才、技能人才等特殊人才都列入了奖扶范围,真正体现结果导向。【新政提出:创业人才突出对技术能力、团队结构、商业潜力的综合评价;企业人才突出以薪酬为主要依据的市场化评价;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突出同行认可,推广第三方评价;技能人才逐步实施企业和行业组织自主评价,支持各类机构举办技能大赛,建立以赛代评、以赛促评的评价模式。人才认定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审核认定和评审相结合的评定方式。加强评审专家数据库建设,建立评价责任和信誉制度。】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新政提出:积极争取先行先试,畅通职称评审渠道,放宽职称评审前置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加快推进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不断扩大评审范围。建立台籍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逐步探索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授予相应职称的认定机制。对国际通行职业资格,可比照认定职称。】

2. 人才流动上,一方面考虑到高校、科研院所是人才最集中的地方,但由于体制机制的限制,很多人才留在“铁饭碗”里,很多科研成果“沉睡”在实验室里。新政就“促进科技成果交易转化”制定相应鼓励政策,企业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资助,个人可递延纳税、分期纳税。【新政提出:鼓励企业向国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国家大学科技园等有偿预订研发科技转化成果,经认定后按企业实际支付合同开发费用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企业一次性购买科技成果并实施产业化,经认定后按实际交易额的50%给予资助,最高500万元。落实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个人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可选择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也可选择适用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另一方面保障和落实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用人主体自主权。新政提出:推进用人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在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站)所、公立医院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聘任、考核评价、收入分配等管理权下放。【新政提出:在条件成熟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人员备案制管理,在限额内自主引才,编办、人社等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前置备案和审批,引进人才到岗后向人社部门备案相关事项。按照行业分类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建立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办法。支持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到高职院校、科研院(站)所兼职,担任兼职教师或创业导师。】

3. 人才激励上,重点加大科技创新人才职务成果转让收益等方面激励力度。【新政提出:市级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取消劳务费比例限制,提高人员绩效支出比例至50%。科研人员承担企业科研项目绩效奖励,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基数。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不低于70%,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研究开发人员奖励的部分,主要贡献人员获得份额不低于50%。】

后说“温度”:通俗讲就是“诚意”够不够?——也就是与每个人才息息相关的人才服务机制建设方面,包括行政服务、生活服务、金融服务等,特别像户籍、住房、教育、医疗等保障方面有哪些政策?

1. 人才非户籍子女入学可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

2. 人才就医也有“绿色通道”。新政提出,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建立保健顾问联系卡,在我市三级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为高层次人才配备健康顾问,提供预约诊疗服务,加强领军人才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每年组织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和专家休养。

3. 人才购买自住住房不仅可以获得安家补贴,而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获得最高限额的4倍。【新政提出: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统筹考虑在全市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时按一定比例配建人才公寓。实行差异化限购限贷政策,分层分类向人才提供安家补贴、租房补贴,以货币化、市场化方式解决人才住房问题。各类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限制,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4倍。】

4. 用荣誉礼遇人才。新政提出完善人才荣誉体系,对作出卓越贡献的杰出人才,推荐授予荣誉称号。

5. 行政服务上人才将享受“一站式”便利。新政提出,成立“一站式”人才服务机构,对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信息资讯等一揽子服务。

6. 金融方面企业最高可获得500万元信用贷款、400万元奖励。【新政提出:对人才企业实行差别化的风险补偿机制,最高给予企业500万元信用贷款。设立“人才贷”,最高给予100万元信用贷款。人才企业上市挂牌,最高给予400万元奖励。入选市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最高可享受100万元贷款贴息、最高50万元科技保险补贴。新政还提出:引导设立昆山股权交易平台,支持人才企业开展股权登记托管、股权质押融资和股权非公开转让等业务。积极拓展市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等平台功能,鼓励银行设立人才科技支行,实行专门的客户准入标准、信贷审批和专项拨备等机制。鼓励银行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试点,以股权+债权方式支持人才企业发展。】

7. 保护人才知识产权最高可获得100万元服务补贴。对企业寻求评估、交易、司法等知识产权专业性服务,给予服务总费用50%的补贴、同一企业一年内所获服务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8. 企业采购专业服务也有补贴。探索建立人才科技公共服务联盟,每年设立2000万元左右的“创新创业券”,对人才企业使用仪器设备、科技服务、创业孵化、检验检测、人员培训、知识产权服务、技术转移转化等给予补贴。

9. “首购首用”最高可获得50万元奖励。对本市各类高层次人才企业研发生产并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纳入《昆山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鼓励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优先使用和推广应用目录内创新产品。对本市企业首次采购目录内创新产品,给予采购单位实际采购价10%最高50万元奖励。

10. 在人才优先发展保证机制建设方面也明确了很多要求。新政提出,各区镇紧密结合科技招商工作设立专门人才工作机构,配备1名专职副主任,不少于3名专职工作人员。人才计划主要执行部门设立人才工作职能科室,配备专职人员1~2人。将人才工作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内容和考核体系。推行人才工作通报制度,将人才发展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内容定期发布。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优先足额安排人才专项资金,并保持人才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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