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豁免政策提升环保治理能力初见成效
2019-12-30 15:43: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点击:
江苏豁免政策提升环保治理能力初见成效
受益于环保豁免政策,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期间,其他企业被停产、限产时,淮安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能保持稳定生产形势,让原属非豁免企业的订单转移到淮安海螺来,仅此一项,每天增加订单数就达400吨左右。
“增产就是增效。”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今冬首次对豁免企业和工地进行专项检查中,该公司副总经理王献朋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公司每天生产能力4000吨,按430元/吨计,一天销售170余万元,利润达20万元/天。据他测算,该公司今年预计利润将达1亿元,远超去年的7000万元。
淮安海螺是江苏省淮安市7家水泥生产企业中唯一一家获得享受豁免政策的企业。基于对环保的重视与落实,江苏省共有1000多家企业真正体会到了“干好干坏不一样”的环保政策红利。
政策倒逼企业提升绿色发展竞争力
为了树立环保“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实施差异化管控,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双赢”,2018 年10月,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将环保治理水平领先的企业纳入应急管控豁免名单,免予执行停限产措施。今年年初,江苏在原试行办法基础上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申请程序,拓宽了豁免范围,增加了“战略新兴产业类”和“建设施工类”,明确“纳入江苏省环保信任企业名单;直接或间接提供电力、热力、天然气、饮用水、交通出行等基础公共服务,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企事业单位;承担军事装备产品研制、生产任务的军工类企业”等也可申请豁免。
政策激发了企业治污减排的内生动力。
“2017年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公司最长一次停产了7天,损失很大。”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主管侯勇表示,自2017年以来,公司投入近亿元对生产工艺、原材料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从工艺源头至处理设施均进行了环保优化。
在采访中,侯勇告诉记者,江苏省出台豁免办法后,符合豁免条件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时,可以不用停产。公司积极申请,已连续2年获得环保豁免企业资格。获得豁免资格对公司来说,在国际及国内工程机械竞争压力日益巨大的情况下,就能创造更大的经济及社会效益。
永丰余造纸(扬州)有限公司是江苏省一家规模较大的台资造纸企业。去年以来,该公司投资8000多万元对自备电厂进行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6月,公司主动安装了环保用电监控设备,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信息平台联网。公司今年再次获得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资格。该公司公共事务组副经理王革说,公司正常产值约300万元/天—500万元/天,豁免以后,不仅能够避免这部分产值损失,更重要的是,能够保证订单的顺利交付。环保豁免政策有效保障了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稳定经营。
细化治理能力深化绿色发展
为了保证豁免政策的科学、有效与公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对相关办法予以不断完善与修订,并对名单予以相应调整。
按照生态环境部指导意见要求,10月份起,江苏组织各地对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等15个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评价,明确只有A级企业才能豁免。对15个重点行业之外的企业,仍按苏大气办〔2019〕1号文进行豁免,并实行动态调整。
据介绍,今年1月、8月和11月,江苏先后三次组织各地更新、增补豁免名单,豁免企业数量从2018年底的200家增加至目前的1278家,这个名单还在不断更新调整。
为了更好地落实这项惠企政策,江苏还组织“一企一策”和源清单编制培训。加大对保障民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豁免力度,并加强现场帮扶指导。针对企业期盼进入豁免名单的诉求,省生态环境部门第一时间赴一汽大众、瓦克化学(南京)有限公司等开展现场帮扶,协助企业尽快符合豁免要求。
同时以“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作为基本要求,该省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专家力量指导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的应急管控措施进行审核,指导企业把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和主要环节(设备)上,对申请或纳入豁免清单的工业企业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情况进行重点核查,核实其治污水平是否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免予执行停限产措施以来,今冬首次对豁免企业和工地进行专项检查。据统计,此次全省抽查了150家企业和工地,从检查结果看,豁免企业在管控期间能够常态化运营增效,大多数豁免企业的绿色发展水平高、污染治理成效显著,达到了行业标杆的先进水平。
“增产就是增效。”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今冬首次对豁免企业和工地进行专项检查中,该公司副总经理王献朋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公司每天生产能力4000吨,按430元/吨计,一天销售170余万元,利润达20万元/天。据他测算,该公司今年预计利润将达1亿元,远超去年的7000万元。
淮安海螺是江苏省淮安市7家水泥生产企业中唯一一家获得享受豁免政策的企业。基于对环保的重视与落实,江苏省共有1000多家企业真正体会到了“干好干坏不一样”的环保政策红利。
政策倒逼企业提升绿色发展竞争力
为了树立环保“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实施差异化管控,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双赢”,2018 年10月,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将环保治理水平领先的企业纳入应急管控豁免名单,免予执行停限产措施。今年年初,江苏在原试行办法基础上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申请程序,拓宽了豁免范围,增加了“战略新兴产业类”和“建设施工类”,明确“纳入江苏省环保信任企业名单;直接或间接提供电力、热力、天然气、饮用水、交通出行等基础公共服务,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企事业单位;承担军事装备产品研制、生产任务的军工类企业”等也可申请豁免。
政策激发了企业治污减排的内生动力。
“2017年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公司最长一次停产了7天,损失很大。”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主管侯勇表示,自2017年以来,公司投入近亿元对生产工艺、原材料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从工艺源头至处理设施均进行了环保优化。
在采访中,侯勇告诉记者,江苏省出台豁免办法后,符合豁免条件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时,可以不用停产。公司积极申请,已连续2年获得环保豁免企业资格。获得豁免资格对公司来说,在国际及国内工程机械竞争压力日益巨大的情况下,就能创造更大的经济及社会效益。
永丰余造纸(扬州)有限公司是江苏省一家规模较大的台资造纸企业。去年以来,该公司投资8000多万元对自备电厂进行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6月,公司主动安装了环保用电监控设备,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信息平台联网。公司今年再次获得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资格。该公司公共事务组副经理王革说,公司正常产值约300万元/天—500万元/天,豁免以后,不仅能够避免这部分产值损失,更重要的是,能够保证订单的顺利交付。环保豁免政策有效保障了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稳定经营。
细化治理能力深化绿色发展
为了保证豁免政策的科学、有效与公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对相关办法予以不断完善与修订,并对名单予以相应调整。
按照生态环境部指导意见要求,10月份起,江苏组织各地对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等15个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评价,明确只有A级企业才能豁免。对15个重点行业之外的企业,仍按苏大气办〔2019〕1号文进行豁免,并实行动态调整。
据介绍,今年1月、8月和11月,江苏先后三次组织各地更新、增补豁免名单,豁免企业数量从2018年底的200家增加至目前的1278家,这个名单还在不断更新调整。
为了更好地落实这项惠企政策,江苏还组织“一企一策”和源清单编制培训。加大对保障民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豁免力度,并加强现场帮扶指导。针对企业期盼进入豁免名单的诉求,省生态环境部门第一时间赴一汽大众、瓦克化学(南京)有限公司等开展现场帮扶,协助企业尽快符合豁免要求。
同时以“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作为基本要求,该省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专家力量指导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的应急管控措施进行审核,指导企业把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和主要环节(设备)上,对申请或纳入豁免清单的工业企业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情况进行重点核查,核实其治污水平是否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免予执行停限产措施以来,今冬首次对豁免企业和工地进行专项检查。据统计,此次全省抽查了150家企业和工地,从检查结果看,豁免企业在管控期间能够常态化运营增效,大多数豁免企业的绿色发展水平高、污染治理成效显著,达到了行业标杆的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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