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苏南国家科技成果 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1-08 16:54:44 点击: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苏南国家科技成果
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7〕14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苏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苏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加快提升创新型省份建设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精神和科技部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建设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托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苏南国家自创区)建设,聚焦实体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强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协同推进,着力在以创新推动高端制造业发展、以产业承接科技成果落地、以专业化服务促进众创空间集聚、以多元化投入支撑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作出示范,形成全国领先、具有苏南特色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机制新模式,为提升创新型省份建设水平、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江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到2020年,在示范区转化应用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带动制造业优化升级的重大科技成果,提升苏南创新型产业集群整体规模和综合竞争力。建设10个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20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0个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以及300个专业化众创空间,技术市场合同交易额达1000亿元以上。形成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市场运作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努力建成全国科技成果集聚区和辐射源,为促进江苏乃至全国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责任部门: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中科院南京分院,苏南五市)
二、推进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布局
(三)超前部署前瞻性产业。围绕纳米技术、石墨烯、物联网、未来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瞻性产业,实施重点研发计划,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原创成果。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战略性基础材料、先进智能制造等领域,实施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项目。推进大数据试点示范等重点专项工程。开展国家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试点。(责任部门: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苏南五市)
2018年组织实施100项产业前瞻性技术攻关项目、30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项目和20项重点专项工程。
(四)着力发展优势产业。重点发展智能电网、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开发战略性目标产品。面向智能电网领域发展大功率电力电子技术,围绕高端装备发展方向推进数字化创新设计、高可靠工艺制造等,在生物制药、医疗器械等领域培育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创建一批示范智能车间,推动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实施工业强基行动和“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苏南五市)
2018年组织实施100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新增2家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试点,培育10个创新型产业集群以及50家五星级数字企业、10家“互联网+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服务站。
(五)布局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重点在纳米技术、新材料、物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布局建设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吸纳大院大所重大科技成果,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建设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探索依托产业基地推动高水平创新成果转化的新路径。南京重点布局建设高端软件、未来网络、新型显示、生物医药,无锡重点布局建设物联网、节能环保,苏州重点布局建设纳米技术、高端医疗器械,常州重点布局建设机器人、石墨烯,镇江重点布局建设航空航天材料、船舶海工、高性能合金材料等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责任部门:苏南五市,省科技厅、教育厅,中科院南京分院)
2018年布局建设10个以上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苏南五市各布局建设2个以上。
三、构建高端创新资源开放供给链
(六)深化与大院大所产学研合作。开展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行动计划江苏试点,推进中科院纳米所、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建设和开放服务。提升无锡物联网研究中心、南京先进激光技术研究院、中科院上海药物所苏州研究院等建设和服务水平。吸引一流高校、部属科研院所等在示范区设立联合实验室等新型研发机构。(责任部门: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中科院南京分院,苏南五市)
2018年实施1万项产学研合作项目,建设2-3家新型研发机构。
(七)加强与重点国家产业创新合作。实施与重点国家产业研发合作计划,吸引“一带一路”科技成果在示范区转化。加快推进苏州纳米技术国际创新园、中以常州创新园等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建设离岸企业重点实验室和海外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责任部门:省科技厅、商务厅,苏南五市)
2018年实施40个跨国合作技术转移项目,建设5家海外研发中心、2-3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5个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八)加快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统筹示范区各类人才引进工作,实施顶尖人才顶级支持、凤还巢等计划,培养和引进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引导投资机构、社会资金成立人才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人才项目。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提供高层次人才社保、医疗、住房、子女入学等综合服务。(责任部门: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苏南五市)
2018年设立3-5个海外人才合作交流中心,引进培养300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选派800名科技镇长团成员参与相关工作。
(九)开展技术转移品牌活动。办好中国江苏·大院大所合作对接会暨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会、中国江苏国际产学研合作论坛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推广应用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技联在线”等技术转移信息服务平台。组织举办世界物联网博览会、石墨烯创新大会、全球(南京)研发峰会等重点活动。(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苏南五市)
2018年举办中国江苏国际产学研合作论坛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组织300场产学研专题对接等活动。
四、打造产学研协同转移转化体系
(十)推进苏南国家自创区一体化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苏南国家自创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建成覆盖苏南五市和省级以上高新区的自创区一体化创新服务平台,并组织开展系列对接服务活动。(责任部门:省科技厅,苏南五市)
2018年苏南五市及省级以上高新区全部建成线下服务站点,开展各类服务活动150场以上。
(十一)加快建设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深化一所两制、合同科研等改革举措,新建一批专业研究所。引进一批项目经理及团队,研发和转化一批重大原创性成果,孵化和培育一批研发公司。探索成立产业技术研究院牵头、骨干企业出资、海内外研发资源参与的重大项目组织实施载体。(责任部门: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苏南五市)
2018年引进15个项目经理及团队,新建6家专业研究所,筹建2-3家海外产业技术研发机构。
五、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服务体系
(十二)加快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快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培育重点行业技术经纪事务所,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示平台。依托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一批地方技术交易分中心和行业技术交易分中心。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科技创新板”联合挂牌工作。鼓励发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介机构。(责任部门:省科技厅,苏南五市)
2018年汇聚100家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300名技术经理和技术经纪人,技术合同交易额超过500亿元,苏南五市全部建成地方技术交易分中心,累计服务企业3万家。
(十三)发挥省科技创新联盟和技术转移联盟作用。整合省科技创新联盟等服务资源,建设科技资源集成和推送服务网络,定制服务产品包清单,开展各类科技成果转化专题服务活动。(责任部门:省科技厅,苏南五市)
2018年开展300场技术转移等服务活动,服务科技园区40家、企业3万家以上。
(十四)加强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建设。创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人才培养基地,发展跨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加快建设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建立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和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苏南五市)
2018年建设5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布局建设一批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组建3-5家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
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支撑能力
(十五)深入实施“创业中国”苏南示范工程。举办创新创业大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投资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建设一批众创社区,探索构建以创新服务助推众创空间集群发展的新平台。建设一批高水平省级双创示范基地,争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责任部门: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苏南五市)
2018年备案30家左右省级众创空间、15家省级众创社区试点,认定15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争创3家国家双创示范基地。
(十六)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构建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为牵引的多元投入机制,支持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探索建立“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金”子基金。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市场化运作。引导“苏科贷”合作银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建设科技金融专营机构,鼓励银行开展投贷联动模式创新。加快建设科技保险专营机构。(责任部门:省科技厅、财政厅、知识产权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中科院南京分院,苏南五市)
2018年新建12家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累计发放“苏科贷”贷款超过250亿元,创业投资管理资金规模达1950亿元。
(十七)完善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在反射医学、生物技术、高端制造等领域,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在人工智能、仿生材料、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等前沿和学科交叉领域,超前布局5-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完善科技基础设施共享平台服务功能,实现省级以上高新区全覆盖。(责任部门:省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苏南五市)
2018年新建2-3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达90%以上。
(十八)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整合行政执法力量,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建设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责任部门:省知识产权局,苏南五市)
2018年建设1-2家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查处知识产权假冒侵权案件1000件以上。
七、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
(十九)推进政策先行先试和机制模式创新。落实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和科技创新“40条政策”。落实推广中关村政策。推进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常熟县域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和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实验。(责任部门: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苏南五市)
2018年科技税收减免额超过220亿元。
(二十)创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下放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和成果转化个人奖励约定办法。鼓励科技人员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技术转移机构之间流动兼职。推进科技成果资源开放共享,推动高校院所设立独立的技术转移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技术转移。(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苏南五市)
2018年制定苏南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和成果转移转化相关工作指引。
八、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统筹推进机制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由苏南国家自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省苏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统筹协调推进示范区建设。苏南五市明确工作组织推进机构,制定本市示范区建设具体方案。(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苏南五市)
2018年苏南五市明确工作组织推进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十二)加大投入力度。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开展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攻关和示范应用,加大对技术转移机构、基地、人才和平台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资本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责任部门:省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苏南五市)
2018年省各类科技计划集成支持重大科技成果研发转化产业化,苏南五市综合运用财政和金融手段,加大对重大成果转化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等载体平台建设的支持。
(二十三)优化发展环境。强化舆论宣传和引导,加大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型企业的宣传,营造有利于成果转移转化的浓厚氛围,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责任部门:苏南五市,省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8年重点加强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和创新创业人才等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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